《中國森林認 證實施規則》3月1日起正式實施
來源:國家認監委
自2009年3月1日起,國家認監委制訂的《中國森林認 證實施規則》正式實施,森林認 證試點工作將在全 國范圍內全 面鋪開。
森林問題,森林的可持續發展,是全 球環境問題中一個不可少的組成部分,受到了國 際社會的普遍關注。森林認 證是通過市場機制,即通過影響林產品貿易,提 高森林經營水平。在這個新的市場模式中,森林經營單位對森林進行可持續經營和采伐,生產加工企業購買來自經營良好森林的原料,銷售商知道其產品經過森林認 證,消費者自愿購買具有森林認 證標志的產品。
近年來,國家認監委、國家林業局做了大量工作,共同推進森林認 證試點工作。根據《中國森林認 證實施規則》,森林認 證機構對森林經營單位或從事林產品生產或加工、流通等相關企業或機構進行的森林經營認 證和產銷監 管鏈認 證。森林經營認 證是根據所制定的一系列原則、標準和指標,按照規定程序對森林經營業績進行認 證;產銷監 管鏈認 證是對木材加工企業的各個生產環節,即從原木運輸、加工、流通直至消費者的整個鏈條進行認 證。
中國森林認 證制度屬于國家統一推行的自愿性認 證制度,采用統一的認 證標準、統一的認 證規則和統一的認 證標志。國家鼓勵森林保護、森林經營及相關的林產品加工和貿易單位申請森林認 證,采信中國森林認 證結果。
森林認 證作為促 進森林可持續經營的市場機制于二十世紀九十年代興起,在短短十年的時間內,它在世界范圍內取得了發展。在歐美,獲得森林認 證已成為木材產品進入市場的“綠卡”。《中國森林認 證實施規則》的制訂,將為進一步提 高我國森林可持續經營水平和林產品的國 際市場競爭力,規范中國森林認 證活動發揮積 極作用。(國家認監委辦公室、認 可部)